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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届全体毕业研究生:
根据《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》(南宫NG28 研发〔2012〕28号)及《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南宫NG28 研发〔2020〕55号)的要求,研究生部将组织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及院长奖学金的评选工作:
1. 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及院长奖学金两种奖项可以同时申请。
2. 院长奖学金取得者同时取得院级优秀毕业生称号及证书。
3. 申请者请于2021年6月4日前向研究生部提交申请奖项所对应的申请表及《研究生期间获奖评优统计表》,并按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(希望奖学金证书复印件、论文收录及发表证明、专利申请授权证明、文体活动获奖证书等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)
4. 研究生部初选后确定各奖项的候选人并进行答辩,答辩时间另行通知,请申请者提前实行准备。